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吉林油田公司乾安采油厂修井油冰减量化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8-************办公室)
传真:******
******街道东镇东路3518号
邮编:138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吉林油田公司乾安采油厂修井油冰减量化工程 |
乾安县 |
******有限公司吉林油田分公司乾安采油厂 |
******有限公司 |
位于松原市乾安县赞字乡境内,拟新建修井油冰化冰池一座,工程新增占地面积3500m2,其中化冰池占地面积600m2(30m×20m),分为卸车场400m2(20m×20m,地面标高-1.0m)、加热化冰池170m2(10m×17m,地面标高-2.0m)和集液池30m2(10m×3m,地面标高-2.0m),用于冬季修井油冰化冰,建设一台350KW******消防设施。项目总投资523.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1.7万元。 |
1.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周边站场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制农肥,不外排;施工废水排入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运营期废水通过管道输送至乾安采油厂油气处理一站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出水水质达到《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中回注水标准后回注地下,不外排。厂区四周设置足够高度围堰,化冰池区域地(侧)面进行防渗处理。 2.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汽车尾气、焊接烟气等无组织废气排放。运营期化冰池内废水及时管输至乾安采油厂油气处理一站废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定期对池底油泥进行清运,降低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挥发,确保运营期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中相关控制要求。 3.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使用低噪设备,设置围挡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行期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4.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处理,废弃钢板回收外售。运营期池底油泥属于危险废物,须及时回收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生活垃圾送环卫部门处理。 5.按照《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2004)等相关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同时开展经常性演练。 6.施工期各类活动应严格控制在占地范围内,反序堆置开挖土方,原序填埋,禁止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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