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吉林松原长岭中车100MW风电22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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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东镇东路3518号
邮编:138000
项目名 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吉林松原长岭中车100MW风电220kV送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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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岭县境内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长岭县境内,新建中车长岭风电场220kV升压站至龙凤500kV变电站220kV架空线路,单回路架设,采用JL3/G1A-400/35型钢芯铝绞线,新建铁塔131基,线路长度约46km;改造220kV北龙线136#塔至141#塔间线路,单回路架设,拆除原220kV北龙线约0.93km,拆除铁塔3基,新建铁塔4基,利旧铁塔2基,采用2×JL/G1A-300/40型钢芯铝绞线,线路长度段约1km;改造220kV岭太牵甲线94#塔至97#塔和岭太牵乙线89#塔至92#塔间线路,单回路架设,拆除原220kV岭太牵甲、乙线约2.2km,拆除铁塔4基,新建铁塔6基,采用JL/G1A-240/30型钢芯铝绞线,线路长度段约2.2km。 |
1.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工程建成投运后,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限值要求,并按要求设置警示和防护标志。 2.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工程建成投运后,输电线路周围区域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3.加强施工期的环境保护工作,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产生的固体垃圾应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采取表土剥离及回覆措施,减小对表层土壤造成的影响,严格控制施工边界,减少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临时占地植被。 4.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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