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国能“等容量替代”热电联产配套乾安20万千瓦风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8-************办公室)
传真:******
******街道东镇东路3518号
邮编:138000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国能“等容量替代”热电联产配套乾安20万千瓦风电项目 |
乾安县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松原市乾安县余字乡境内,总装机规模200MW,风电场场内拟安装23台单机容量8.34MW与1台单机容量8.18MW的风力发电机组,新建1座220kV升压站,安装1台220MVA主变压器,建成后风电场年上网电量为536269.7754MWh。总投资89239.7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0万元。 |
1.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临时移动式防渗旱厕,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施工废水采用临时简易的沉淀处理后回用或浇洒路面降尘。运营期食堂废水经隔油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排至站区内的防渗化粪池(有效容积50m3),定期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 2.施工期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施工扬尘、汽车尾气、焊接烟气等无组织废气排放;运营期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烟道排放,浓度需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要求。 3.运营期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 4.施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生活垃圾暂存于站内垃圾箱,由环卫部门定期进行清运处理;餐厨垃圾及隔油池废油暂存于站内垃圾袋,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废矿物油(废齿轮箱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废手套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5.在每个箱变下方设置1个事故油池(共计24个,每个事故池容积约为4.75m3),升压站设置1座事故油池(事故池容积约为60m3),升压站站区新建危废贮存间。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建设标准均需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 2025-2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建设。做好防渗、防腐处理,确保事故状况下可将物料引入事故池,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管理,避免由于各种因素造成的污染事故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同时应加强员工的环保教育和培训,落实风险防范措施,避免污染事故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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