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公告 2018 年第 9 号,生态环境部,2018年5月16日)。
******有限公司锅炉异地建设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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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锅炉异地建设工程
建设地址:扶余市富民路以南,农电胡同延长规划道路以西,育才街延伸规划路以东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2月8日-2025年3月7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李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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