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8-******
******服务中心
邮 编:138000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
吉林宁江经济开发区化工大街2852号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原有一台2t/h燃生物质锅炉拆除,新建一台3t/h燃生物质锅炉,并新增一台0.5t/h燃气锅炉,为植物油精炼生产线提供热源;新增一座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70t/d。建成后年生产压榨大豆毛油1500t,植物油30000t,塑料瓶吹塑150t。 |
1、精炼废水、脱臭脱酸冷凝水、地面清洗废水和设备冲洗废水采用“格栅+隔油池+气浮池+SBR+接触氧化+沉淀池”工艺处理后与生活污水和锅炉排水由污水管网排至雅达虹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江北污水处理厂;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精炼废气采用脂肪酸捕集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要求;吹瓶废气经集气罩+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标准要求。天然气燃烧烟气通过16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GB13271-201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生物质锅炉烟气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标准限值;污水处理站产生恶臭区域加盖密封,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浓度限值。轧胚、蒸炒和压榨废气通过厂房通风措施处理,厂界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浓度限值;吹瓶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挥发性有机物在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标准执行(GB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中的浓度限值;未被收集的污水站废气NH3、H2S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浓度限值。 3、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并采取隔声、消音、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4、瓦饼、皂角、废白土、液态磷脂和废脂肪酸集中收集后外卖;除尘灰和污泥运送至填埋场填埋;废离子交换树脂集中收集后厂家回收;生物质灰渣外卖做肥料;废活性炭、废含油抹布和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加强员工风险防范意识,并开展环境风险经常性演练,确保各项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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